招標編號: ZD2023-061
致:投標人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林屋村兒童友好公園工程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東莞市石龍鎮林屋股份經濟聯合社,建設資金來自
村集體資金與市鎮財政資金共同出資 ,招標人為
東莞市石龍鎮林屋股份經濟聯合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項目名稱:
林屋村兒童友好公園工程。
2.2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東莞市石龍鎮。
2.3本次招標項目的規模:
本工程為林屋村兒童友好公園工程,總投資約48萬元(含設計費)。
2.4本次招標項目的投資金額:
480318.07元。
2.5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控制價
480318.07元(其中包含的定額工日工資總額為人民幣
49281.43元,含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單列費人民幣
8919.73元)。
2.6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控制價編制單位:
/ ,招標控制價審核單位:
東莞市石龍鎮財政投資審核中心。
2.7本次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
/ 。
2.8本次招標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單位:
福建禹澄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審查單位:
/,勘察單位:
/。
2.9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
林屋村兒童友好公園工程(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內容)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工程:拆除原有路面、樹池;2.改造工程:平整場地、水泥砂漿樓地面、排水系統改造、塑膠地面、兒童滑梯等。以上招標范圍未盡事宜,并滿足設計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計劃工期為
60 日歷天。
2.11本次招標項目的質量要求:
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法人;
3.2投標人參加本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3.4投標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注:以招標代理機構于評審當日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5本次招標項目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3.7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3.8本次招標所要求具備的各項證件、證書及個人身份證均應真實有效,不存在被相關行政部門扣留或吊銷等情形。投標人及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暫停承攬業務的情形。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于
2023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年
12 月
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時至
12:00時,下午
14:00時至
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東莞市東城街道御景大廈305室02(廣東眾德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獲取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等資料。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電子文件每套售價
300元,售后不退(招標代理機構只接受已現場獲取招標文件等資料及登記的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2023年
12 月
05 日
10 時
00 分。投標會時間:
2023年
12 月
05 日
10 時
00 分,地點:
東莞市石龍鎮興龍東路22號林屋村委會會議室。
6.投標擔保
6.1 投標擔保金額:
8000.00 元,
6.2投標擔保形式:
轉賬(含電子轉賬)、電匯、投標擔保函
7.其他說明
7.1本次招標實行招標人負責制,潛在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開標以及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依法在規定的時間向招標人提出,逾期視為放棄提出異議的權利。
招標人異議受理部門:
東莞市石龍鎮林屋股份經濟聯合社;
電話:
0769-86887178;
地址:
東莞市石龍鎮興龍東路22號林屋村委會。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就對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開標以及評標結果等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監督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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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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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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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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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眾德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